2005年9月,宝安区政务电子监察系统项目纳入政府投资计划,系统建设由区监察局作为项目单位牵头,区投资联办中心、区信息中心协助和提供技术支持。2006年7月26日系统试运行。2007年4月2日系统正式运行。
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目前包含八大子系统:
(一)行政审批监察系统;
(二)政务公开监察系统;
(三)政府采购监察系统;
(四)工程招标监察系统;
(五)项目评审监察系统;
(六)投诉处理监察系统;
(七)综合执法监察系统;
(八)数字城管监察系统。
系统目前实现五大功能:
(一)时限监察
目前区政府21个部门共129项行政许可及非许可审批纳入政务电子系统(市属分局的审批事项未纳入)。系统可以监察到每一笔审批业务的办理状态,包括受理、承办、审核、批准、办结五个环节,系统按照《行政许可法》设定办理期限,在审批业务到期当天发出预警、超期1天发出黄色纠错指示信号、超期2天发出红色纠错指示信号。对黄色、红色纠错指示信号,按照《宝安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预警纠错暂行办法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过错责任。
(二)绩效测评
系统可以对各行政机关进行绩效测评,包括行政审批的绩效测评和政务公开的绩效测评,得分和排名情况定期公布在宝安日报和宝安政府在线、宝安互廉网等媒体上。
(三)视频监控
可以实时监控有关行政审批办理窗口的现场情况,远程控制,270度调整监控角度,并同步录音录像,保存一个月。
(四)审批办理状态查询
在外网(电子监察网)提供审批业务办理状态(包括受理、承办、审核、批准、办结)查询服务,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审批申请是否办结,实现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。
(五)提供决策参考
系统可以统计出行政审批、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标、项目评审等业务在各个环节的停留时间,分析各环节的办事效率情况,提供给区领导决策参考。
中共宝安区纪委、宝安区监察局主办
联系电话:0755-29996290 邮箱:dzjc@baoan.gov.cn 技术支持:宝安区信息中心 深圳太极软件
备案号:粤ICP备07033831号 您是本站第 78074位访问者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