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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效能电子监察为政府部门提高服务效能“加油”


信息来源:  宝安互廉网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08年04月21日

    我区效能投诉处理电子监察系统于近日开通试运行。今后,对电子监察事项的投诉,被投诉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限处理完毕并回复区监察局,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发出黄牌和红牌警告。这是我区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又一次拓展,此举将促进政府部门提高服务效能,确切维护群众利益。  
   
投诉处理监察系统具有“投诉件转办及回复”、“投诉件办理情况跟踪及预警”、“投诉件统计与评价”等一体化处理与管理功能,能有效提高投诉处理效率。建立投诉处理结果的评价机制是该系统的一大亮点。系统创新性地实现了对投诉处理结果的三方公开评价,即对每一个投诉的处理结果都由投诉人、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给予好、中、差的评价,最终生成一个能反映真实情况的综合评价。通过吸收投诉人、公众的参与和监督,从而实现投诉处理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(屈艺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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